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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

发布时间 : 2023-05-29 02:31:23 浏览 473次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的发展总会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波折甚至破产。破产清算在企业破产时是不可避免的。关于破产清算,针对网民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以下是关于破产清算期的具体法律知识,供您参考,希望阅读后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期限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的时间会很长,几年是很常见的。破产法只明确了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时间。以下是《公司法》总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天。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接受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清算期

二、公司能否被强制清算

公司会被强制清算的情形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被法院司法解散,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成员,进行强制清算。

三、清算包括几种方式

(1)公司清算包括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2)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规定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规定所进行的清算。是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