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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期间能否转让股权

发布时间 : 2023.05.29 14:15:28 浏览 483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一定的经营模式。一旦经营不善,很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必须破产清算。如果公司破产,需要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但是,有些股东想转让自己的股权。面对这种情况,公司清算期间能否转让股权?以下是司盟企服小编一一回答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清算期间公司能否转让股权?

可以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更,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清算期间能否转让股权

二、清算方案必须要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是要经过法院的,企业破产清算的重要过程都要法院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三、清算财产分配表如何填写

企业清算组通过企业财产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

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再次,缴纳所欠税款;

最后,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财产清算期间,如何分配剩余财产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至于分配的顺序,应为:清算组费用、工人工资及劳保费用、税款、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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