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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债权通知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5-30 03:47:41 浏览 457次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清算程序和步骤由清算组会计师审计并编制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法律如何规定破产企业的债权通知程序。因此,小编将向您介绍破产企业的债权通知程序,希望能解决您的相应问题。

一、破产企业债权通知程序

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企业债权通知程序

二、破产债务人的义务

1、提出破产申请时,须提交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以及说明企业亏损情况的材料。

2、提出和解与整顿申请时,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与债权人会议协商。

3、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及时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负责妥善保管。珏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必须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要求进行工作,不能任意拒绝,不得擅离职守。

三、启动破产程序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