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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日期有限吗?

发布时间 : 2023.05.30 13:21:54 浏览 450

破产清算日期没有限制,法律只限制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破产的特点是破产是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其次是破产公司有多个债权人,所有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公平赔偿,破产结束仍有债务无法偿还,将免除。

一、破产清算日期有限制吗?

破产清算日期没有限制,一般时间很长,几年很常见。破产法只明确了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破产清算日期

二、企业宣告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如前所述,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首先到期债务应是对清偿要求无争议的或有明确名义的债务。尤其是债权人提出破产前申请的,如对债务有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裁判予以确定,然后才能认定其是否不能清偿;其次是债务已到期,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因此时清偿义务尚未发生,债务人即使无力还债,不能清偿的情况也未实际发生。同样也不能认定为不能清偿或无力清偿。对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应视为默许延期,以防止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发生。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既为法律上的状态,债也就为法律所确定。破产的目的之一就是还债,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三、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主要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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