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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5.30 13:50:06 浏览 457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那么,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司盟企业服务的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破产基本流程的知识。欢迎阅读!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和学习。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一、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破产申请→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三)案件受理→法院受理的,应当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和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整改和和解协议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暂停,公司将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止→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

二、破产清偿不够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吗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债权人何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呢?

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指出,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即在上述情况下,考虑到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期间不便对保证人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简单概括以上规定,就是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尚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只能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就未受清偿部分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已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适用该司法解释的规定。

我们应正确理解、慎重对待。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责任。妥善的处理办法是保证期间不论债务人是否破产,债权人都应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即便是发出催款函,也会起到保证期间失去意义、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效果。

三、公司破产申请由谁提出

公司破产申请由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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