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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转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 2023-05-31 03:46:44 浏览 586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企业没有一个好的业务或者创新机制的话,很容易被市场所淘汰。那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不抵债,强制执行执行不下来可以执行转破产程序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执行转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执行转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

执行转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多久破产宣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在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三、企业申请破产向哪个法院提出

申请破产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