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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增资方式

发布时间 : 2023.03.17 18:25 浏览 787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事业单位,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公司能够朝着好的方向进行发展,提高自己公司的实际价值。那么,国有企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司盟企服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国有企业的增资方式

(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增资

根据32号令第3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属于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二)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

1.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的情形

根据32号令第45条,以下情形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1)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2)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

2.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的情形

根据32号令第46条,以下情形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1)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2)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3)企业原股东增资。

因此,国有企业增资一般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可以提高公司公信力,使企业获得某些法定资质。

一个公司的规模越大,通常会被认为实力越强,而增资扩股就是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信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另外,在我国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亦是获得某些法定资质的主要条件,那些注册资本达不到标准的公司,要想获得相应的法定资质,必须进行增资扩股。

国有企业的增资方式

二、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可以知道,股东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增资程序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国有企业的增资方式”的相关介绍,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专业提供公司增资代办服务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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