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有哪些误区?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这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企业开始重视商标,并运用商标战略与策略去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战略与策略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商标保护的力度。我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综合辞海中有关"显著"与"特征"二词的解释,"显著特征"可解释为:"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别明显的征象、标志。"商标的显著性就是商标使用应具有可区别其它商标或事物的十分明显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纵观市场上众多的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可以发现许多企业不同程度的忽略了商标使用的显著性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误区。

商标在具体使用时,要突出商标,把商标突出展示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使商品的包装以商标为中心,只把商品装潢作为一种陪衬。同时,把商标与商品名称统一起来,杜绝使用别名。
误区之二:商标使用过大,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之失去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这种使用方式多发生在一些商标意识较强的企业,具在图形商标使用上出现较多,具体表现为,企业将商标放大到整个商品包装上使用。当消费者从任何一个侧面都无法看见商标的全部,只能看见商标的一部分时,消费者就不会把它视为商标,而看成是商品的装潢,这样,商标就失去了其具有的显著特征。
例如,有一家饮料公司在无酒精饮料上注册了中间包括许多实心小圆点的宽带状图形商标,该企业在易拉罐饮料上使用时,将该注册商标覆盖在整个易拉罐的四壁上,消费者从任何一个方向都不可能看见该商标的全部,看见的只是密布的小圆点,消费者若想看见该商标的全部,只能将易拉罐剪开铺平方可,但这在实际购买时是不可能的。消费者识别商标是通过商标的轮廓及轮廓内的内容来识别的,这当中轮廓识别起了较大的作用。所以,这样使用商标,消费者只会把其视为商品的装潢,而不把其作为商标,该商标已失去应有的显著特征。当他人将带有实心小圆点的其他图形依照同样的方式使用在易拉罐上时,判定他人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就十分困难,所以,这样使用商标,不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造成这种商标使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有些企业认为商标用的越大就越显著,错误地认为"显著就是大",处于为了防止他人仿冒的心理,而将商标用的很大,以至于使商标失去应有的显著特征;二是舆论宣传的误导,由于我国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商标普遍使用较小,因此各种媒介在宣传商标时,提示企业要把商标使用的大一些,要以商标为中心,要突出商标等,而未宣传商标使用应注重显著性。
商标使用的重点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要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商标使用的过小,消费者不认商标,商标会失去显著性。相反,商标使用过大,当消费者从一个方向不能识别商标时,商标也就失去了显著性。商标使用不能过小,也不能一味的追求大。应让消费者从某一个方向都能看见该商标的形状--外围轮廓及轮廓内所包含的内容。根据不同商品的形状,采取不同的使用方式,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并在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达到了商标使用的目的。
司盟企服商标网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致力于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商标查询、商标监测、怼标数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
-
如何填写商标所属品牌
对于中国的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可以根据商标的性质和一些注意事项来处理,商标的所有权...发布日期:2023.07.03 -
别人的产品贴自己的商标是违法的吗
商标具有特殊性。一旦注册,未经注册人同意使用该商标是违法的。同样,虽然其他人的产...发布日期:2023.07.04 -
如何打出商标符号
在这个商业时代,商标随处可见。一个好的商标可以让公众更好地接受和理解这个品牌,为...发布日期:2023.07.03 -
律师随意发律师函是违法的吗?
律师随意发送律师函是违法的。律师虽有权发送律师函,但不得随意发送律师函,否则会影...发布日期:2023.07.03 -
分公司能否使用总公司商标
如果许多公司发展良好,他们可能会设立分支机构。许多分支机构希望直接使用总公司的商...发布日期:2023.07.03 -
产品包装上可以有两个商标吗
我们大家对于知识产权的话是有一定了解的,但是对于商标的话了解程度肯定不是太多,包...发布日期:2023.07.03
企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