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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饮用水商标转让应该怎样进行选择?

发布时间 : 2025-04-26 10:51:00 浏览 136次

碳酸饮用水在人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小到售卖机大到各商场超市都会有碳酸饮用水的身影。日常常见的雪碧、可乐等都是碳酸饮料的范畴,不管是夏季还是冬季,在餐桌上尤其受到年轻人的喜爱。

在司盟知识产权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碳酸饮用水属于第32类。

碳酸饮用水商标转让应该怎样进行选择?

3201-啤酒

3202-不含酒精饮料

碳酸软饮料3202,无酒精碳酸饮料3202,碳酸饮用水(饮料)3202,添加了苏打水的果汁3202,甜果汁饮料(不含酒精)3202,未发酵葡萄汁3202,乌饮料(含维生素)3202,橙味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3202,橙味植物饮料3202

司盟知识产权5 .jpg

3203-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碳酸饮用水因为其味道以及其气泡性,在新一代年轻人中被喜爱,而时代在变,不变的是每个年龄阶段,总会有一些年龄阶段的人会喜爱碳酸饮料,因此碳酸饮料也不会在时代的长河中过时。如果还有另外想要了解的,可以在司盟知识产权网站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