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商标转让
发布时间 : 2025-04-28 01:20:00 浏览 142次
电器商标转让:
电器商标是11类商标转让,11类商标涵盖了大部分的日常生活用的电器商标,主要经营的范围有: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热服装;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电器商标转让买卖:
商标名称:
【索萨】—核定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灯,烹调器,龙头,卫生器械和设备,厨房用抽油烟机,热泵,冷冻设备和机器,便携式取暖器,消毒碗柜,空气调节设备
商标名称:
【ART】—核定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电暖器,暖器,小型取暖器,电暖脚套,暖足器(电或非电的),怀炉,打火机
下一篇
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