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人撤三怎么办?
发布时间 : 2025-04-29 00:00:00 浏览 206次
根据《商标法》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被别人申请撤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商标确实有使用,要积极应对,委托代理人或者律师组织答辩,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维持商标注册。
如果认为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有继续使用的必要,可以重新提交一件商标注册申请,争取新的注册机会。
和撤销申请人或者其代理联系,了解撤销原因,争取通过谈判让对方撤回“撤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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