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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4:31:25 浏览 365次

对于商标来说,商标可以代表一个产品,它的一个最核心的竞争力,通过商标申请可以使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所以申请商标是很重要的,很多企业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说商标的评审不受理,那么商标评审不受理,他的情绪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司盟企服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评审不受理情形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商标评审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1、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

2、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3、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4、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商标评审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二、用别人的商标有什么后果

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商标权人损失和行政处罚的后果。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中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体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批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在此期间未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长期。延长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