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用城市名字吗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6:11:39 浏览 524次
商标对于一个产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企业或者个人会选择到商标局进行登记注册,很多人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加耳熟能详,会想要将一些比较出名的城市名来作为命名,又担心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那么商标可以用城市名字吗?接下来司盟企服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可以用城市名字吗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判定为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3、申请人名称含有地名,申请人以其全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4、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但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指定商品的产地或者服务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
5、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6、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判定为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相同。但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
(三)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规定予以驳回。
(四)商标由上述规定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但指定使用商品与其指示的地点或者地域没有特定联系,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
(五)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所含地名与申请人所在地不一致的,容易使公众发生误认,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规定予以驳回。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其所在地以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载明的住址为准;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所在地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为准。

二、商标一般是什么意思?
商标是用来区分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中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认证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知名商标,将受到跨类别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三、国外商标注册途径
1.单一国家注册,即依据各国法律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地区注册,即向一个区域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商标。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的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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