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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应具备的显著性特征,包含哪些内容呢?

发布时间 : 2025-05-10 09:32:00 浏览 155次

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法律无法回答哪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这里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

商标应具备的显著性特征,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一、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二、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三、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四、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五、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六、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七、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因此,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看自己可能属于哪一种情形而没申请成功。

司盟企服商标网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致力于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图形商标查询、商标监测、怼标数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