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具有价值是财产权正当性的基础

发布时间 : 2025-05-12 01:26:00 浏览 205次

在商标成长为一个结构性载体后,商标获得利益的能力被视作商誉的一部分.商誉的基础仍需要从财产的正当性角度去寻找,但是商誉构成了商标权保障的直接基础,即商誉成为商标具有内涵的基础.在我国,商誉与商标离心运动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商标注册或保护难题.实际上,由于商誉的层次性与预期性,商誉与商标不加鉴别地整合在一起,也容易对商标的价值发生混淆误认,产生商标的过度财产化.对商誉与商标关系的揭示,应当建立在商誉的层次理论上,即商誉分为品牌商誉、企业商誉、固有商誉与产品商誉.每一种形态的商誉所代表的价值是不相同的,比如产品商誉意味着对产品的决定性垄断.因此,需要立足于商誉的具体层级,即品牌商誉与固有商誉来认识商标财产化的限度,获得商誉支持下的商标的正当性安排.通常,普通商标对应着品牌商誉,驰名商标对应着固有商誉.

商标具有价值是财产权正当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