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民法典》对商标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 : 2025.06.07 08:55:00 浏览 85

1.《民法典》对商标有时间限制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对商标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处理,可以延期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什么?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通过使用获得商标权的原则,是指商标权是通过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的,商标权是根据商标使用的事实而设立的。

(2)登记原则。

注册原则,即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原则,是指商标权是由注册事实确立的,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理。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设立时,既要考虑使用,又要考虑注册。商标权可以通过注册产生,也可以通过使用设立。

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下: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我国商标法中,注册商标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欢迎来到涩谷商标网在线法律咨询。

上一篇

商标起名字要注意哪些

下一篇

想要商标一次就成功的看看吧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