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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 2025-04-14 04:05:00 浏览 175次

【商标法】商标异议复审流程,对于商标注册,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立刻想到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商标注册办法,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申请,甚至在工商局申请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商标注册和现有的和正在注册的商标存在相似或近似的情况,工商局就会将申请的商标打回重审,那么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①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②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