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如何做证据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4:29:50 浏览 466次
当我们注册商标时,我们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因此,当中国的商标被拒绝时,我们应该进行审查过程。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他的相关证据?接下来,司盟企服小编将整理如何回答商标拒绝审查的证据问题。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商标驳回复审如何做证据
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然而,它很可能被拒绝。此时,商标申请人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申请商标,即我们常说的申请审查。申请审查是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让我们介绍一下商标拒绝审查需要准备哪些有效材料。让我们了解一下。
2、商标驳回复审有相关法律依据。《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局需要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商标被驳回,不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重新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申请人。
3、如果商标被驳回,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简介、企业在某些方面获得的荣誉或一些能够证明企业知名度的代表性材料。最好在过去三年里提供商标的使用和企业销售的成本。如果记者公司被报道,最好提供一些企业被报道的照片。最后,还应提供企业销售产品的照片。
4、商标被驳回后,申请商标审查的人需要逐一分类他们提供的证据材料。最好编号,然后制作目录清单,一目了然,便于查看。此外,还需要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包括证据的证明材料。最后,记得加盖公章。最好准备一份电子信息。如果不完整,可以补充,以免来回跑。

二、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三、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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