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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5-04-15 09:48:00 浏览 156次

商标现在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拥有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取报酬的专用权,使得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更有甚之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今天司盟企服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知识:

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有哪些?

1.商标缺乏明显的特征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认为申请商标过于简单,没有可识别性的,认定该企业申请的商标没有显着特征,拒绝商标申请。

2.通用词作为商标被驳回使用。

一般而言,行业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例如,苹果不能作为水果的商标。

3.商标因近似被驳回。

商标文本的字形、发音和意义相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和外观相似,或者文本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和组合方式相似。

4.商标先申请被驳回。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中,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被他人先申请,并按照先申请的原则,驳回后申请的商标。

上述就是为您带来的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需商标转移就上司盟企服,麦汇拥有多年商标转移经验,同时司盟企服提供了各种优质商标的转让注册,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司盟企服的热线,司盟企服会为您提供专属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