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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属于商标哪个分类

发布时间 : 2023.06.30 13:41:43 浏览 332

我们都知道商品有商标,也可以说是商品品牌,不同类型的商品,属于不同类别的商标,为了更好地管理,商标也有很多类别,接下来,关于食品属于商标分类的细节,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做进一步的答案!

一、食品属于商标哪个分类?

根据吉尼斯的《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和使用情况,食品商标分为三类。

1、加工后的食品

也就是说,第29类:加工后的肉类、鱼类、家禽和野味、肉汁、腌制、冷冻、干燥和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鸡蛋、牛奶和乳制品、食用油和油

2、食物方便,消费品快

也就是说,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大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替代品、面粉和谷物制品、面包、蛋糕和糖果、冰食品、蜂蜜、糖浆、新鲜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

3、未加工的农产品

也就是说,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和非分类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植物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食品属于商标哪个分类

二、商标跨类别使用违法吗

商标跨类使用构成侵权的,相关处罚如下:

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民法及商标法与关规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同时,《商标法》第39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具体地说,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只要商标权仍在存续期间,只要侵权行为实际存在,不论侵权行为是否造成商标权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不论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短,表现形式如何,均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停止侵害表现为,停止继续生产或销售侵权产品,停止继续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停止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停止继续为侵权行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2)消除影响。商标权人因侵权遭受商誉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在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登报等方式消除影响,恢复声誉。实践中,也可以由被侵害人在报纸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澄清被侵权的事实真相,费用由侵权人自行负担。

(3)损害赔偿。商标权人因侵权遭受财产损失和商誉损失的,有权要求经济赔偿、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损除成本和税金的获利部分),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每件产品的利润乘以减少的销售总量之和),对此赔偿额计算方法被侵权人有权选择。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商标许可权的分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一)独占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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