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
发布时间 : 2025-08-13 04:03:00 浏览 143次
商标跨类保护,见《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首先,应在注册时用心选择商标和标识。
前期准备工作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如果选择了一个已被广泛使用的词汇作为商标,显然就不太明智了。是彰显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用尽力气来划清界线;
其次,是在具有相应实力的情况下,尽量对商标选择全类别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个类别上均进行注册。
了解更多注册商标申请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欢迎到司盟企服商标注册网进行咨询,
上一篇
烤鱼店商标注册哪一类?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