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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为什么要选择类别

发布时间 : 2025-09-28 00:27:00 浏览 133次

根据商标法关于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照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既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又有利于商标审查人员的核准,同时对商标专用权也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商标注册为什么要选择类别

我国1988年10月以前,一直使用1963年由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分类表》,该表将商品分为七十八类。

1988年11月 1日起,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品与服务国际分类表》将商品分为三十四类,服务分为八类。注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照国际商品分类表确定申请类别,使用该表的商品名称,不能用商品的型号、俗称或译音名称来填写注册申请书。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在分类表中找不到,申请人不能确定其申请类别的应提供产品说明书。照片和实物,由商标局有关部门人员分析研究后确定。

一般而言,一个类似群组里的商标或服务项目都构成类似,但是,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有可能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照明设备生产公司注册商标时,在1101类似群组中应选择灯(110040)、照明器械及装置(110130),该两个商品与1101第二部分商品及1103类似群组下所有商品类似,即如果选择灯(110040)、照明器械及装置(110130),则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及于空中运载工具用照明设备,运载工具用灯,汽车防炫光装置(灯配件),汽车前灯,自行车车灯,运载工具转向信号装置用灯泡,脚踏车车灯,运载工具用防炫光装置(灯配件),汽车转向指示器用灯,汽车灯以及乙炔灯,照明用提灯,油灯灯头,煤油灯罩,煤气灯,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