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标识近似的认定(1)
发布时间 : 2025-05-05 13:42:00 浏览 1564次
商标标识的近似,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近似一样,都是判定存在混淆可能性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争议中的商标标识不构成近似,则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讨论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另外它们都必须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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