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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30 10:30:42 浏览 1112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随意使用和侵犯。使用需要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和许可,但也存在商标权销售和转让的情况。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整理了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1、商标注册证书无效。这种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商标局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可能会产生误解、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注册商标长期使用后,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会将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

5、商标注册人对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不一并转让。

  

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二、商标许可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商标许可的生效时间就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商标使用许可需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实际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经登记也是可以生效的。

即使得到了商标使用许可,也仅仅是获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如果想要真正获得一个商标最好的方式是注册一个。当然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最好到商标网查询一下商标,排除在先近似商标,确保欲注册商标具有显著性和新颖性。并由使用方支付相关费用后生效。

三、商标使用许可要备案吗

根据《商标法》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需交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许可与被许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单位需加盖公章)2份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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