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77-2743-5985
司盟干货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生效

发布时间 : 2023.06.30 10:44:28 浏览 301

使用许可证是指商标所有人许可第三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商标权的行为。商标许可使用前,应当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明确规定有关事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生效吗?以下是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的相关内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生效吗?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在生效前没有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有效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目的

该规定的目的是:

(一)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

(二)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

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问题

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商标转让;二是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三是商标主体消亡。一般来说,商标权发生移转或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均不影响商标权本身的存在:商标权主体即使消亡,如果不经过一定的时限、不经法定程序予以注销,其商标权依然存在。

由于商标许可使用是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发生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一经发生就要受到保护,即使其中一方当事人发生变化,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和行为的延续。作为无形财产的商标权在这一点相当于有形财产发生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在两种情形下,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被许可人不得再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或冒充注册商行为:一是当事人另有特别的约定,如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二是许可使用合同本身有缺陷的,如超出有效期限、超出商品范围、自行改变商标内容等。

三、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印花税是否该缴纳?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印花税是不需要缴纳的。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可以划分为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其中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采用正列举方式,而商标权使用合同不在征收范围内,不征收印花税。

上一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

商标独占许可协议期限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77-2743-5985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77-2743-5985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