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39-0247-2521
司盟干货

商标许可方式

发布时间 : 2023.06.30 11:26:34 浏览 290

商标授权有一个原则,即商标注册是使用,如果你申请商标不使用,三年后任何人申请撤销商标,可能超过损失,商标也可以允许他人使用,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商标许可的方式是什么呢?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许可方式

企业在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可以从以下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一种: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也就是说,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在该地区使用注册商标和授予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家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也就是说,在规定的区域内,被许可人享有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本人也不得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独家许可的使用费远高于其他许可证,因此只有当被许可人考虑到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时,才会要求获得该许可证。

3、排他许可: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并行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除了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还可以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也就是说,许可人不得给予任何第三人同一许可证,但许可人保留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只排除该地区第三方使用该商标。

商标许可方式

二、商标法对商标许可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应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向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适宜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客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证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每一件商标应签定一份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二)  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三)  许可使用期限;

(四)  许可使用商标的表示提供方式;

(五)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  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应当含有允许被许可人第三方使用的内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填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通过一份和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数量报送上表示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但可以只报送一份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以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在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真实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商标许可的时候,签订许可合同后的三个月内就必须要办理备案,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后果。

三、商标使用许可种类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一)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二)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三)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上一篇

什么样的餐饮商标?

下一篇

商标使用许可方式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