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标注册构成要素
发布时间 : 2025-03-20 06:24:00 浏览 292次
新加坡商标法规定,商标是指凡是能在商业中将不同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的、能够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能够视觉感知到的标志(证明商标除外)。新的商标法已经取消了传统的A簿和B簿的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商标(除证明商标之外)必须包含以下关键部分之一:

商标注册官可以拒绝任何含有以下部分的商标的申请:Patent(专利)、Patented(专利产品)、Registered(已注册)、Registered Design(已注册外观专利)、Copyright(版权产品)、Entered at Stationers’Hall(版权登记讫)、To counterfeit this is a Forgery(假冒即伪造)、同上述词语类似的词语;英国女王或英国王室成员的肖像或任何类似图像;红十字和日内瓦十字的文字,日内瓦红十字、瑞士联邦红底白十字或红底银十字的图案;皇家或帝国的纹章、纹饰、勋章或与其类似的以至于造成误认的图形;英国皇家或帝国的王冠、国旗或是“皇家”、“帝国”等字样,或是其他能使人认为申请人具有皇家的恩赐或授权的字词、字母或图案;在化学物质或制剂商品上,不得使用某种通用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的名称作为商标;任何会造成欺诈或混淆的、会被法庭判决不予保护的、或者违反法律或道德的、或者任何诽谤性的图案,均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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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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