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变更申请?
发布时间 : 2024-12-26 13:36:00 浏览 582次
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在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一、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人直接去商标局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变更申请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商标局受理申请文件商标局进行审查发放变更后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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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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