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 : 2023-06-21 05:11:36 浏览 833次
中国驰名商标特别保护: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保护驰名商标;2、遵循案例识别和被动保护的原则,保护驰名商标。接下来,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一、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 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明
一、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
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或者禁止使用。可以看出,未注册的知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似的专用权。
2、驰名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申请不同或者不同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或者禁止使用。可以看出,注册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内注册或使用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商标保护的作用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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