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扩大保护是恶意注册吗?

发布时间 : 2023-06-21 05:33:49 浏览 454次

现在很多商家会注册类似的商标,以防止他人误导客户,以免与其他商家“撞名”或“撞音”。但是,这种行为是好是坏,不注册怕被别人迷惑。商标扩张保护是恶意注册吗?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商标扩大保护是恶意注册吗?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扩大商标保护范围不属于恶意注册,恶意注册商标是指他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注册的行为。

“恶意注册”是指以利润为目的,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者相关领域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注册”主要发生在以“申请第一”为授权原则,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因此主要发生在商标、域名和商业号上。

保护 扩大 恶意 属于 商标 注册

二、商标法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不可以使用《商标法》不可以用的范围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能够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范围:

(一)不可以使用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不能够使用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名称国际间组织相同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例外;

(四)和红十字等名字相同的不能使用。

(五)有民族歧视的不能够使用。

(六有夸大和欺骗嫌疑的不能使用;

不可以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注册了的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和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这是属于侵权的行为。

不可以伪造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虽然已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是在没有核准以前就已经有注册商标字样。

申请注册商标的当事人的商品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注册的商标因为没有办理续展注册手续被注销后,当事人继续使用该商标欺瞒消费者。

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必须质量过关,不能欺骗消费者

通过商标管理局认可的商品,是我国商标法的显著特征说明我们在保护商标权的专有性的同时,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违反商标法的商品进行严格的处罚措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的处罚是一样的。

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法律规定的同时,主要是管理商品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问题则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各司其职。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机关在取得国家相关的法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测后,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