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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如何实现跨类别保护

发布时间 : 2023.06.21 13:46 浏览 252

我们知道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所以更容易被消费者识别,商标不能被其他产品或企业注册,商标注册在现实生活中需要确定类别,以避免跨类别商标纠纷,然后由司盟企服为您商标注册如何实现跨类别保护的相关内容。

一、商标注册如何跨类别保护?

1、首先,注册时应仔细选择商标和标志。

前期准备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选择一个被广泛使用的词作为商标显然是不明智的。例如,中粮集团在葡萄酒中使用“长城”作为商标,而在中国,有太多的企业使用“长城”作为产品商标,更著名的是长城风扇、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因此,即使“长城”葡萄酒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商标——因为他人已经先注册了。

商标是突出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志。当中粮集团花费金钱和精力宣传“长城”葡萄酒时,其他商品上注册的“长城”商标也会被染色。这就是所谓的“靠近名牌”,但它只是一个合法的靠近名牌,属于寻找他人。相反,如果一些“长城”品牌产品劣质,伤害消费者,那么对“长城”品牌的破坏是非常大的,企业可能需要反复宣传“长城”不是“长城”,努力划清界限。

2、其次,尽量选择全类注册商标,即在商品分类表的各类注册。

一是防止他人在未来可能进入的行业和商品上注册商标。

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往往会选择目前生产的商品类型或规划生产的商品类型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偏离预期的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范围会扩大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商品。这时,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因此,提前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可以防止他人在性质和用途冲突的商品类型上注册商标。

符号具有传导功能。例如,“康师傅”是一个方便面商标。如果其他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商标,显然会对“康师傅”方便面产生负面影响;另一个例子是,婚纱工作室的商标同时在殡葬业注册,这会让这对夫妇有一些禁忌吗。

然而,一般来说,商标所有人不能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所有人不想看到的。因此,全面注册是防止这种现象的最佳方式。

当然,所有类别的注册成本都很高,为了防止注释,商标法规定三年以上没有实际使用,他人可以申请撤销注册商标,这也是需要考虑和制定应对计划的风险。

但无论如何,全类注册至少可以赢得三年,对于瞬息万变的市场来说,三年也是非常宝贵的。

3、最后,企业要努力使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商标通过长期使用,保持商品质量,提高商誉,最终可以使普通商标成为知名商标,这是企业跨类别保护商标的最终途径。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即使知名商标的标志用于不同的商品类别,如果容易引起混淆,也不会注册和停止使用。

假如一个商标已经成为驰名商标,比如可口可乐,那么全类注册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

然而,大多数商标都在通往驰名商标的道路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跨类别保护的同时建立驰名商标。

企业除精心选择商标、全类注册或者注册联合商标外,还应当尽量不更换商标,保持商品质量,不断宣传。建立一定商誉后,还需要注册打假维权。因为假货不仅侵蚀了企业的利润,更严重的是会损害品牌的商誉和价值。

商标注册如何实现跨类别保护

二、商标权法定保护期限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商标标志著作权保护应坚持一般性标准

由于符合商标形式要求的作品可以申请为商标,而某些商标标志又符合作品的要件,构成作品,导致形式上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交集,使得本来各自清晰的著作权制度和商标制度在交叉时似乎顾此失彼,不可兼得。著作权和商标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依照各自的规则取得权利和进行保护。当面对以在先商标标志主张著作权案件时,不要被它的形式所迷惑,内心给它预设了一个前提,将本与一般作品并无二致的保护对象特殊化,赋予其很多本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强调所谓的“商标特色”,会使问题复杂化。因此在面对案件、面对问题时,抽出身来,认真“回想一下到底什么是商标、什么是作品,什么是商标保护制度的根本秩序、什么是著作权保护的目标,什么是商标法的立法本意,什么又是著作权法最初的立法意图”,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为在先商标权人的通过著作权保护其商标权的意图所迷惑,回归著作权,保护真正该保护的东西,不保护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就会发现很多问题都是伪问题,对商标标志的著作权保护并不会影响商标秩序,商标标志的著作权保护与商标权保护并不冲突,反而能够相互补充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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