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商标法的基本入门
发布时间 : 2024-12-09 06:21:00 浏览 604次
全世界的所有法律体系都认可某种形式的商品来源和质量标识。
已经存在了几乎与贸易本身一样长的时间,带有识别符号,今天我们将其称为具有4000年历史的商标。

由市场经济中,商标是市场和消费者保护的固有特征,在法律上受到承认和保护。
济的角度来看,商标只是允许购买者识别过去可以接受的商品或服务并拒绝未能达到期望标准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体视消费者而定。
费者。
与版权不同,用于保护原创艺术或文学作品,以及专利,用于保护发明。
主要保护标识特定商品创建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徽标或符号。
体地说,商标是一个单词,短语,符号或设计,或单词,短语,符号或设计的组合,用于识别和区分一方的商品来源和另一方的商品来源。
商标与商标相同,只是它可以识别和区分服务而非产品的来源。
多数情况下,“商标”一词仅指法律所称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因此,如果您看到服务商标(例如RotoRooter)简称为“商标”,请不要感到惊讶。
律师和商人的商标。
强烈建议您获得商标保护并且不依赖简单地使用商标的普通法方法,但您无需提交任何文件或申请即可拥有至少一些商标权。
可以说,尽管权利相对薄弱,但可以仅基于对商标的合法使用而建立商标权。
这么说,拥有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实际上不应视为可选的。
商标注册的一些更重要的优点包括:向公众发出关于注册人对商标所有权的主张的建设性通知;对注册人对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注册人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注册中所列商品和/或服务或与之相关的商标使用的专有权的法律推定;以美国注册为基础在国外获得注册;和向美国海关总署申请美国注册以防止进口侵权外国商品的能力。
需拥有联邦商标即可根据15USC1125提出联邦诉讼(a),但拥有联邦注册商标会使案件更加强大。
法院在基于1125(a)的诉讼中权衡证据时考虑的因素之一是是否存在联邦商标注册。
术上讲,基于1125(a)的商标诉讼不是真正的商标侵权诉讼,而是基于存在混淆可能性的不实商标诉讼,这是不公平商业行为的一种形式。
商标侵权诉讼中,您指控另一个人正在使用您的商标,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但并不像使用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的商标的人那样普遍。
有人使用相似但不相同的商标,则将根据1125(a)提起联邦诉讼。
每当您要求商标权时,无论您是否已向USPTO提出申请,都可以使用“TM”(商标)或“SM”(服务商标)名称来提醒公众注意您的主张。
只有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已实际注册商标之后,才可以使用联邦注册符号“?”,而不是在申请未决期间使用联邦注册符号。
您只能在联邦商标注册中列出的商品和/或服务上或与之结合使用带有符号的注册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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