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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

发布时间 : 2024-12-10 00:00:00 浏览 838次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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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二、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三、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四、申请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五、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