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如何理解商标法中的商标误认 从这几方面入手

发布时间 : 2025.04.28 16:04:00 浏览 167

如何理解商标法中的商标误认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何理解商标法中的商标误认 从这几方面入手

总体可以理解为,商标标志故意曲解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

司盟企服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商标误认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商标标识中如果涉及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描述的文字,往往会让公众将商品或服务与这种质量特点相联系,并可能使公众误认商品或服务具有这种质量特点。

2、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分别规定了我国国名和外国国名(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了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此,如果一个商标标识是属于国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地理标志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这个商标标识就不会构成误认的情形。反之,则会构成商标误认。

3、公众对生产者产生误认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把商标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归入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误认中。这种误认是由于商标中含有的企业名称与实际企业名称不符造成的。

如果商标中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不同,容易使相关公众以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则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卓一慧众知识产权还整理了误认情形,比如名人的姓名、赛事名称等。希望大家在了解了商标误认后,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仔细考虑商标名称,避免产生商标误认的情形。

上一篇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任意性和臆造性标志

下一篇

新的商标法实现了条例的修改内容,并具有哪些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法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法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