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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中关于商标显著性的规则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5.05.01 16:04:00 浏览 224

注册商标在商标授权审查中具有显著性是极其重要的。商标的显著性是获得注册的基础,是必要的先决条件之一。也可能直接影响到商标最终能否注册,比如本案中的图形商标。我国《商标法》第11条和第12条是注册商标应当显著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中关于商标显著性的规则都有哪些

第十二条还规定,商标以立体标志申请注册的,仅由商品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状或者赋予商品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

此外,在《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详细列举了其他十种缺乏显著性的情形:

(1)过于简单的线条和普通的几何图形;

(2)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

(3)一两个常用字母;

(四)在习惯使用数字作为模型或者物品编号的商品上指定使用通用阿拉伯数字,但不使用通用阿拉伯数字或者与其他元素组合使用具有显著特征的阿拉伯数字,或者在不使用数字作为模型或者物品编号的商品上指定使用阿拉伯数字的除外;

(五)标明商品常用的包装、容器或者装饰图案;

(6)单一颜色;

(七)表达商品或者服务特征的非原创性短语或者句子,但具有原创性且不流行,或者与其他元素相结合,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交易场所名称;

(9)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商业用语或标志;

(十)企业的组织形式、行业名称或简称。

这些是小编出台的《商标法》中关于商标显著性的规定。希望对你注册商标有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知识,也可以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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