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常见因素
发布时间 : 2024-11-13 03:06:00 浏览 572次
1、商标前期查询不利以及遗漏查询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
2、遇到盲查期因近似商标被驳回;盲查期是指商标局的数据更新延迟问题,因为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是3个月以前的,所以存在一定的盲查期,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因近似而驳回。

3、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综合上述的原因,商标被驳回后,商标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到通知15日内申请复审的,官方审核时间是自申请之日9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
上一篇
商标复审成功率高吗?下一篇
商标驳回复审可以自行提交吗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