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诉争 Honghu 商标再度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 : 2024-11-21 10:51:00 浏览 491次
华为公司提起上诉,以诉争商标实际适用在芯片(鸿鹄)等产品上,经广泛宣传适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足以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等为由,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honghe”、“hongfu”等仅有一个字母的差别,构成近似商标。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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