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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对商标提出复审?

发布时间 : 2024-12-13 12:24:00 浏览 254次

申请复审时,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决定书副本及其他证据材料。

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对商标提出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补正。

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针对申请人驳回复审申请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经调查核实后,作出驳回复审裁定。结果应书面通知驳回复审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