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注册商标也被驳回?
发布时间 : 2025-01-31 12:24:00 浏览 233次
近期,由中央电视台申请办理的汉字商标“经典咏流传”也被曝遭遇商标驳回,原因是该商标为日常宣传用语,欠缺显著性差异,复审以后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据统计,《经典咏流传》是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制作推出的文化音乐节目,由撒贝宁担任节目主持人。
2018年2月16日,《经典咏流传第一季》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播,2018年4月21日落幕。在同年6月,该综艺节目获得第24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综艺单元最佳季播电视节目奖。
2019年1月28日,《经典咏流传第二季》再次播出,至2019年5月11日落幕。
在获得非常好的综艺节目效果以后,中央电视台于2018年11月14日递交了“经典咏流传”商标申请注册,指定使用于在第9类、16类-文化用品、35类、38类、41类、42类。
而根据商标局网站上查询到,别人也有注册申请“经典咏流传”商标,不过目前都处在无效状态。
然而,2019年9月,中央电视台陆续接到“经典咏流传”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局经复审认为,申请办理商标汉字“经典咏流传”为日常宣传用语,使用在指定的电视娱乐综艺节目、表演制做、书藉、照片(印刷的)等复审服务上欠缺商标需有的显著特点,有关公众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鉴别,不能具有识别服务来源于的作用,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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