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 : 2025-03-23 10:51:00 浏览 205次
一、商标复审期限是多久?
(一)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商标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1、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2、信封邮戳+15天。
(二)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1年左右会做出裁定。成功后移交商标局会有3个月的公告期限。
二、商标复审费用是多少?
申请复审应当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是委托代理公司的话,一般会收2000—3000不等的代理费。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在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三、商标复审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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