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商标注册被驳回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 2025-03-29 10:51:00 浏览 187次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如下几种:
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是通过代理组织报送的。托代理组织的,查询工作一般是代理组织完成。商标被驳回大多数是由于商标代理公司查询不利产生。司盟企服商标注册网顾问也曾说过,商标注册中,申请人能仅仅比较价格,在服务质量上也应当多做比较。代理组织不是万能的,但好的代理组织避免被驳回的经验更丰富,相对而言,会利于商标的顺利申请;
2、由于盲查期导致的。说的代理组织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司盟企服商标注册网顾问在许多文章里提到过盲查期。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原因被驳回的,责任也不在代理组织,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
找对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理由,理性应对才是最重要的,那么关于宿迁商标注册被驳回如何办理的内容司盟企服商标注册网顾问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更多商标注册的内容可以到司盟企服进行执咨询,司盟企服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www.simengqi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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