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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7:58:34 浏览 1468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驳回后进行复审的,同样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由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先进行申请,如果商标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则需要缴纳相关费用。那么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司盟企服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如何规定

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规费是1500元,若申请延期再增加500元延期费。商标局商标驳回一般分为以下4种类型:

1、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4、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如何规定

二、商标被驳回复审多少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局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收费标准:商标评审费七百五十元。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此申请书后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公司一般会根据难易程度另外收取两千到三千元左右每件不等的案件撰写费和代理费。

三、商标复审失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