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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8:39:52 浏览 553次

商标需要在申请成功后才能真正成功,但有时商标申请会被拒绝,一旦被拒绝,就会有一定的处罚措施,那么商标拒绝审查案件是什么意思呢?以下司盟企服小编向您介绍相关知识点。

一、商标驳回复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1、驳回复审:指国家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理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拒绝接受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审查过程中,声明拒绝接受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并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2、评审分案:事实上,商标局将此次审查的权利分配给了具体的审查员。

3、商标驳回可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

绝对驳回是指商标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例如:“中国”、“英国”、“上海”、“中南海”、“国徽”。

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在整体或部分上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相似。

商标驳回复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二、哪些材料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

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三、商标复审是什么意思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商标注册复审案件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商标撤销复审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