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8:49:06 浏览 703次

商标注册的申请每年都有很多,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都可以进行申请,但是商标已注册的已经有很多,因为商标近似或者其他原因被驳回的情况有很多,申请人可以申请复审,那么商标驳回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司盟企服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驳回复审所需材料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材料

二、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司盟企服提醒您,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三、商标驳回复审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1、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2、评审分案:其实就是商标局将这个复审的权利分给了具体的审查员。

3、商标驳回具体可分为绝对驳回和和相对驳回:

绝对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英国”、“上海”、“中南海”、“国徽”。

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