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能否使用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9:02:49 浏览 566次
企业在宣传产品时,使用商标,可以发挥宣传作用,有些没有时间注册,也同步在申请注册中,但申请注册商标不是100%成功,商标申请可能被拒绝,那么商标拒绝可以使用吗?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驳回可以使用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未注册,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审批并公告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应当对在先使用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批和公告,拒绝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或者不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做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三、商标复审多长时间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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