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
发布时间 : 2024-11-15 05:06:00 浏览 622次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商标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对上述行为予以严格限制。学和其他领域的公众人物名字不能当商标!文化人,商业精英之名,你不能随意使用!

这一规定还明确指出,商标标识或其构成要素可能会对我们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上述公众人物姓名不能用作商标。
以商标搭明星便车不起作用!
对此,第二十条《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是指代该自然人,易于理解的是,标识带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该自然人许可或与该自然人存在某种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商标损害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就其笔名、艺名、译名等具体名称主张姓名权,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与该自然人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并由有关公众指派该自然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电影电影,角色名能作为商标使用吗?
《007》、《功夫熊猫》、《孙悟空》等中外影视作品形象深入人心,也让一些企业开始蹭热度。就有企业对007、JAMESBOND等商标注册提出异议。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受版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作品名称、人物名称等有较高的知名度,把它作为商标使用于相关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与权利人存在特定关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法院给予支持。
然而,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也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指出,一方面要注重对角色形象和著作权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注意防止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侵害,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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