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

发布时间 : 2025.03.14 13:06:00 浏览 188

原标题:最高法: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定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宋晓明介绍,这份司法解释共31条,主要涉及审查范围、显著特征判断、驰名商标保护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保护等实体内容,以及违反法定程序、一事不再理等程序内容,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此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其他不良影响。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也属于其他不良影响。

宋晓明表示,对于涉及姓名权的问题,这份司法解释从相关公众认为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角度,认定对姓名权的损害。实践中出现的并非以自然人的户籍姓名,而是以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来主张姓名权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上一篇

《西游记》师徒四人名字都被注册商标,最热门的是TA

下一篇

想用乡镇名字注册商标,乡政府能出授权文件吗?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