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名称是否相似

发布时间 : 2023-06-15 08:52:49 浏览 1160次

关于商标有很多相关问题,现在申请注册商标没有限制,个人和企业可以注册,但可以申请成功,概率不那么高,商标申请提供商标名称,很多人都有这个麻烦,一些网民问商标名称是否可以相似?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名称能否相似?

一般来说,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风险很大,可能会被拒绝,类似的商标也可能构成侵权。当然,这并不是100%的侵权行为,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类似的商标注册名称不一定构成侵权,是否构成侵权也需要更详细的案件分析。商标侵权的表现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未经许可实施此类行为,无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主要有四种侵权形式: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其注册商标标志未经商标所有人委托或授权制作;

3、超出商标所有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作其注册商标标志;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五)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名称是否相似

二、公司名称需要商标注册吗

商标和公司名称的区别应该是很明显的。我想没有人会把类似“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这样的文字看成商标,虽然这家公司的商标人尽皆知,叫“联通”。

很多企业喜欢采用公司名称的显著识别部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比如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商标就是“海尔”。该公司申请了600多件商标,500多件为“海尔”,其它商标如“钻石王子”、“水晶王子”等,也是“海尔”主品牌之下的子品牌。

企业字号与商标相同,确实有利于消费者的识别。我们提起“海尔”时,常常既指商标也指公司。但我们说到“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时,应该还是仅指公司吧。特别说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未把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

但很多公司还是坚持把公司全称来申请注册商标,因为找不到禁止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法律依据,所以不少公司名称也就获准注册为商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判决书,基本讲清了驳回的理由,抄录如下:

“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外文‘HUDSONGROUP’,其中‘GROUP’通常可以翻译为“集团”,该含义为相关公众熟知,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HUDSONGROUP’具有‘HUDSON集团’之含义,易被题解为企业名称,而名称与杜芙瑞公司的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综合考虑现有社会的商业惯例及相关华人的认知习惯,相关公众无法将申请商标所指向的推销(替他人)、样品散发等服务与杜芙瑞公司相关联,易导致相关公众无法区分服务的真正来源,产生识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不良影响’之情形,应予禁止注册和使用。”

判决书说得特别清楚,不仅应予禁止注册而且应予禁止使用。

类似的被驳回案例其实不算少数。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

”商标,被商标局以与“

”商标案同样理由驳回。后蔡合旺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该商标,并申请了,但再次被商评委驳回。虽然“旺旺”商标真的算是很“旺”,但并没有一个“

”,那么该商标也就没有使用和注册的基础。

但我还是不理解,“旺旺”商标已经很旺了,为什么非要把它“集团”一下?

事实上注册成商标的公司名称真的作为商标使用了吗?反正我没有见到,或者说没有注意到。

消费者是认牌购物的,这个“牌”绝对是商标的概念,因为商标的作用本来就是标示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比如我说使用“联通”通讯,那么就指该服务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如果我们都直接看公司名称选择商品和服务,似乎商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所以,就算公司有若干种理由把名称注册为商标,我还是认为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

三、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应该如何界定呢?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驰名商标就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驰名商标,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依照以上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