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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侵权吗

发布时间 : 2024-12-03 00:00:00 浏览 207次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侵权吗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司盟企服在线律师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