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服务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4-12-03 08:17:00 浏览 173次
哪些行为构成服务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在广告宣传或者在附赠物、促销商品上,将与他人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自己的商号、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四)故意为侵犯他人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五)给他人的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司盟企服特别提醒,商标权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要对它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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